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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噪声下噪声控制标准

GBZ2.2-2007《工业场所有害物质因素--物理因素》 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按照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如下表1所示:


表1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存在脉冲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压级峰值和脉冲次数不应超过如下表2的规定。


表2  工作场所脉冲噪声职业接触限值

注:在GB/T 21230-2014/ISO 9612:2009《声学 职业噪声暴露的测定 工程法》中要求测量声压级峰值dB(C),又称C计权峰值声级,LCpeak。


为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保证安全生产与正常工作,保护环境, GB/T 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制定了工业企业内各类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如表3:


表3 工业企业内各类工作场所噪声限值

这里生产车间噪声限值的规定与GBZ 2.2-2007相同,室内背景噪声级指室外传入室内的噪声级。规定工业企业脉冲噪声C声级峰值不得超过140dB。


该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与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规定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应与工程设计同时进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应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技术经济性进行综合分析。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以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代替高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如仍达不到要求,则应采用隔声、消声、吸声、隔振以及综合控制等噪声控制措施。对于采取相应噪声控制措施后其噪声级仍不能达到噪声控制设计限值的车间及作业场所,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点击次数:30  发布日期:2024-11-26  【打印此页】  【关闭